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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女童遭亲妈虐待致死!我们不能再做沉默的旁观者

2017-06-20 小西 西子女性


昨天上午,江干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例亲生母亲虐童致死案件,案情触目惊心。


事件回顾

原本小雨在老家,由爷爷奶奶带。去年2月底,母亲王某将小雨接到杭州,主要是想让2岁的女儿接受更好的教育,有更多的爱。

 

但小雨来到母亲身边的4个月里,因不听话、乱拉大小便、弄脏衣服、爱哭等原因,被王某用责骂、扇耳光、拧嘴巴、浇凉水、用衣架殴打身体等方式进行“教育”,导致孩子头面部、臀部、嘴唇、四肢等多处受伤……


被告王某庭审时一直在低声哭泣


去年6月24日,王某看到女儿又把裤子弄脏了,在一顿打骂过后,将孩子的头塞进油漆桶里,打开水龙头开始冲……


到了28日,王某又因女儿打瞌睡、弄脏衣服打小雨耳光,孩子倒在床下,没有了生命迹象,送医院抢救后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医生抢救小雨时发现,小雨浑身是伤,头部、脸上、腹部都有大量淤青,伤痕新旧不一。经鉴定,小雨是钝性外力作用致多发性蛛网膜下出血而死亡。


邻居:王某打孩子的频率很高


据了解,孩子的爸爸是做水电安装的, 每天早上6点多出门,晚上七八点才回家。


孩子的爸爸称,从去年5月开始,小雨就开始出现身体异常,反应迟钝。丈夫因为妻子打孩子的事,多次和她争吵,但没有用。

 

房东、邻居、亲戚也都说,王某打孩子的频率很高。一名邻居说,小雨刚来杭州时,是天天挨打,后面才好了一些,他们经常可以听到孩子的哭声,哭得很大声、很凄惨。王某有时候还会打老公。


王某的妈妈和亲戚在法庭上


公诉人指出,在这起伦理悲剧中,王某作为亲生母亲,虐待家庭成员,致小雨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虐待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人的量刑建议,是2到7年的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王某当庭对罪行供认不讳,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未成年子女若遭遇家庭暴力,

如何进行救济从而不演化为刑事案件?

 

如何确保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心理健康?

 

来看杭州市妇女维权与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吴晓洁和杭州绿城育华学校心理老师王卓婧的解读。

 

律师简介

吴晓洁

杭州市妇女维权与法律援助志愿者,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与财富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杭州市中院及西湖法院特邀调解员

每个旁观者都应反思

 

整个事件让人唏嘘,对两岁女儿惋惜的同时,也深深怜悯这位母亲。

 

随着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全国范围内都掀起了一股“反家暴”的热潮,但对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暴力,关注的较少,主要原因在于“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文化传统以及未成年人自身不懂得如何自我救济等。

 

就如本事件中的女孩,才两岁,根本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即使母亲一次次殴打、残害,她也根本无力也无意识反抗,再加上其父亲每天早出晚归的工作,无法顾及到女儿的身心健康,女儿受到母亲暴力相向时,往往父亲都不在场,根本无法及时阻止。


悲剧发生了,我们每个人作为旁观者,都需要在悲剧中反思。

 

哪些人有义务报警?

 

哪些人在发现家庭暴力发生时,是有义务要报警的“旁观者”?

 

在未成年子女本身自我救济的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哪些机构部门以及人士应当在未成年人遭受家暴时勇敢站出来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如果您目睹了家暴,请及时拨打:

110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均应当及时报案并协助配合。


当未成年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上述机构部门及人士不积极报案协助,怎么办?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如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可见,当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时,不再是一个小家庭的事情,而是整个社会都有义务去关注、去协助配合的事情。


心理专家简介

王卓婧

杭州绿城育华学校心理老师,国家心理咨询师,国家生涯规划指导师,擅长亲子沟通、青春期问题、家庭成长、生涯规划等领域

2岁女童亲妈虐待致死心理分析


“施暴因素”可能来自原生家庭

小时候受棍棒管教长大,会习惯以此模式“教育”子女。这位母亲的施暴行为可能源于原生家庭的潜意识心理。

 


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物

传统观念中父母在家庭中具有绝对的权威性,掌握着子女的生杀大权。父母把子女当成自己的私有物品,当成自己生命的延续。因此这位母亲教育女儿完全按照自己的观念进行,在教育过程中进行打骂认为属于私人空间,他人无权干预。

脱离实际的“望子成龙”

这位母亲对孩子的期望值明显超过了孩子的能力范围,明显缺乏对幼儿身心发展的常识,以成年人角度看待孩子面对的问题,哪里都是错。

 

除了母亲层面的心理问题,这个家庭在教育中父亲角色的缺失,母亲本身可能存在抑郁问题等,也是造成这起悲剧的原因之一。



爱的本质

是关怀、尊重、克制,

暴力的本质

是不平等对待,是失控。


悲剧之下,我们都不能再做沉默的旁观者!

愿每个孩子都能被温柔对待。



供稿 / 杭州市妇联权益部

部分素材来源 / 西湖之声

编辑 / 李婧、张韵韵

美编 / 张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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